香港外資|港府繼續「搶企業」 推新遷冊制度 稅收優惠避雙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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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更多海外公司將註冊地遷至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提出建議,推出一系列優惠措施,作為新的公司遷冊制度的一部分。主要法例包括:放寬財務報表規定、延長撤銷註冊期限,以及提供單邊稅收抵免以避免雙重徵稅。財庫局表示,新制度將「讓香港成為企業聚寶盆」,現正全力草擬相關條例草案,預計將盡快向立法會提交。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認為,遷冊機制將有利於以亞太區為業務重心的公司將註冊地遷來香港,令本地專業服務業受惠。根據提議,合資格遷冊的公司類型包括私人及公眾股份有限公司、有股本的私人及公眾無限公司,但不包括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而遷冊程序不會影響公司的資產、權利、義務等。

在資格及程序方面,財庫局建議放寬財務報表規定,只需提交申請遷冊前12個月內的最新財報,而非現行的3個月。撤銷註冊期限亦將由60日延長至120日,公司並可申請進一步延期。如公司已在港設有營業地點,遷冊後可保留原有公司名稱及商業登記號碼,有利業務持續營運。

至於遷冊程序,公司只需取得75%合資格成員同意即可完成,毋須經原註冊地法律程序。保險及銀行業公司則需先與監管機構溝通及接受評估。

為消除雙重徵稅的風險,當局將為已在原註冊地就未實現利潤繳稅、但遷冊後在港再次就該利潤徵稅的公司,提供單邊稅收抵免。當局亦將透過修訂《稅務條例》,明確公司遷冊後的利得稅責任。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黃俊碩認為,鑑於國際稅收改革加强對避稅地區的監管,以及香港現有約1.5萬間非本地公司,新遷冊制度將有利吸引傳統避稅天堂如英屬維京群島的公司遷冊來港。保監局行政總監張雲正表示,遷冊制度可簡化行政程序及縮短時間,有助發展香港總部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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