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平台|Grab創立9年 擊敗Uber稱霸東南亞 成功在美上市 惟盈利之路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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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上市的熱潮興起,截至10月為止,今年已有457間公司以SPAC形式上市,並已超過上年度全年的248宗。被稱為「東南亞滴滴」的租車平台獨角獸Grab,亦在日前(12月2日)以SPAC形式上市,以其IPO發行價13.6美元計算,估值達396億美元,集團通過這次合併亦籌集約45億美元資金。
不過,GRAB上市當日走勢震盪,開盤報13.06美元,盤中一度高見13.29美元,漲幅20%,及後急挫並「破發」,最終收市大跌21%,報8.75美元。Grab首席執行官陳炳耀(Anthony Tan)在股票開始交易後對媒體表示:「價錢對我來説無所謂。我今晚要慶祝一下,明天就回去工作」。
有感夜歸不安全 萌生創業想法
Grab由馬來西亞企業家第三代陳炳耀及陳慧玲(Hooi Ling Tan)共同在2012年創立,兩人是哈佛大學商學院的同學,在課堂上認識。當時陳慧玲在兩人閒聊時提及在馬來西亞坐車非常困難,一個女子在夜晚下班後找的士回家非常不安全,因此兩人有了在東南亞地區成立類似Uber平台的想法。
陳炳耀選擇離開了以汽車銷售為主的家族事業陳昌集團,走上創業之路,起初過程亦不容易。創業當年,東南亞地區仍然較為落後,大部份司機未懂得用手機程式,甚至連智能手機都未有。陳炳耀和陳慧玲便親身到油站附近,直接說服的士司機,邀請他們嘗試下載應用程式。兩人後來成功獲得贊助,為司機提供智能手機分期優惠,又逐一教導他們如何使用Grab程式接定單,亦容許乘客以現金付車費,這對於電子支付未盛行的東南亞地區非常重要。
2018年,Grab與共享租車龍頭Uber有過一番廝殺,最後Uber決定退出東南亞市場,並讓出經營權給Grab,換來Grab 27.5%股權。
不時要與監管機關交涉
除了要面對越來越多的共享經濟對手,Grab亦不時要與政府及監管機關交涉,釋除政府對共享經濟的疑慮。當年新加坡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就曾表示Grab和Uber合併會令市場競爭顯著減少,曾經考慮要求雙方解除交易。
現時Grab在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泰國、新加坡、緬甸等30個城市已開展業務,在2月更宣佈完成新一輪20億美元的融資,公司總淨收入在2020年按年有近70%增長。集團近年更邁向超級應用程式(Super App)方向發展,於多個層面涉足客戶的日常生活,例如是食物外賣GrabFood、電子錢包GrabPay等,亦與中國平安好醫生合作提供一站式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 。
成立以來每年均錄虧損
不過,Grab的盈利能力一直備受關注,成立以來每年都錄淨虧損,對各個地區商家及司機的優惠和補貼亦令集團支出不斷加大。今年9月,Grab更下調了全年調整後的淨銷售額預測,理由是新冠疫情限制出行的不確定性。
第三季數據顯示,Grab的三個月平台交易金額(GMV)創紀錄達40億美元,但在越南嚴格防疫政策下,集團收入按年下降9%至1.57億美元;淨虧損擴大59%至9.88億美元,59%,去年同期則虧損6.2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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