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追差價|施永青:撻訂者有責任賠差價 香港難得有遵守合約的傳統 望社會輿論好好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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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網媒《胡.說樓市》報道指,收到洪水橋#LYOS業主報料,被長實(1113)追收差價,所追差價較重售後價格計,高逾50%以上,坊間不少聲音同情業主處境。對此,中原集團創辦人施永青在旗下報章撰文指,雖然也十分同情這些違約人士,當中更不乏其客戶,但基於合約精神是商業社會運作的基礎,他仍然認為發展商是有合法權利去要求買家履約或補差價的。他又指,如果這樣的行為也被輿論否定,香港的合約精神就會蕩然無存,天下勢必大亂,香港的營商環境就會大幅倒退,由此而帶來的經濟損失,普羅大眾亦一樣難以倖免。

施永青稱,他在內地亦有從事地產代理生意,發覺內地輿論大多同情因樓價下跌而蒙受損失的小買家,結果鼓勵了違約者經常聚眾生事,要求發展商退訂或減價作賠償,而社會還視之為維權運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為了維穩,有時竟會向發展商施壓,要求順從違約民眾的要求,於是令發展商的很多原有預算都紛紛落空,有些因而資金鏈斷裂,釀成債務危機。

他又指,最近有外商撤離中國,除了因為中國受到美國的打壓外,中國社會缺乏合約精神,亦是一個阻嚇因素。香港難得有遵守合約的傳統,希望社會輿論好好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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