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爭議|李香凝控告「真功夫」 擅用李小龍肖像索2.1億 公司曾駁稱國家商標局授權

|

內地快餐品牌「真功夫」過往多年一直沿用酷似李小龍形象的商標,但早前李小龍的女兒李香凝入稟內地上海法院,控告「真功夫」擅自使用李小龍肖像,侵犯了李小龍肖像上承載的人格尊嚴,以及財產上的利益,索賠2.1億元人民幣。

案件由李香凝創立的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控告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廣州市真功夫餐飲管理及廣州真功夫快餐連鎖管理,並於今日(25日)上午9時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李香凝是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她認為,公司合法享有李小龍相關的各種權益,並已陸續在內地註冊近60個與李小龍相關商標,而「真功夫」的商標因沿用與李小龍相似的「功夫龍」形象,屬於典型的侵害民事權益行為。

李香凝要求「真功夫」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並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其與李小龍無關,以及要求法院判令「真功夫」作出賠償。

早於2004年已使用「功夫龍」

值得留意的是,案件爭議多年,「真功夫」曾回應指沒有侵權,既不會更改商標,亦不會尋求庭外和解。該公司又曾指商標是經國家商標局嚴格審查後授權,而且「已經使用了17年」。對於商標是否侵權,公司指多年前也曾有過爭議,但一直沒有被判定侵權或者撤銷的行政或司法結論,將積極研究案情,並準備應訴。

根據資料顯示,「真功夫」於2004年前叫「168蒸品快餐店」,其後開始沿用酷似李小龍的「功夫龍」形象,並配合「真功夫」三字組成新商標。截至2019年12月,真功夫在內地擁有600多家連鎖店,是內地首家實現全國連鎖發展的中式快餐企業,也是內地快餐行業前五強中唯一本土品牌。

密切留意BossMind動向!立即CLS

FB    Instagram    Youtube

#
Social media & sharing icons powered by UltimatelySocial
error

Enjoy this blog? Please spread the wo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