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稅改|合併原來多項稅收 地方政府可決定具體稅率 內媒:中央研究「地方附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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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媒《第一財經》報導,為解決地方財政問題,中央正研究推出地方附加稅,根據專家估計,該稅的理論收入達到近萬億元人民幣。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央研究把原來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併為地方附加稅,同時或容許地方政府自行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的稅率。

根據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恆分析,該做法能「簡化徵收、穩定地方收入、提高地方稅收管理積極性」。

城市維護建設稅在1985年開始徵收,按照單位及個人繳交的增值稅及消費稅多少,再徵收對應的城建稅稅率,現時屬地方政府收入。去年全國城建維護建設稅為5223億元人民幣,佔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本級收入的4.5%。

至於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分別於1986年及1995年開始,目標是支持地方教育事業發展,2010年財政部更發文要求尚未開徵地方教育附加的省份,盡快開徵該稅率。兩項稅率均按照增值稅或消費稅的多少,教育附加的收費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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