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政府擬禁業主追租 最長半年 梁志堅:政策好多疑問 「唔應該將責任交畀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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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表示,會盡速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未能如期繳交租金的租戶,終止租約、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法律行動,措施為期三個月,並可按需要再延長最多三個月。金管局亦會與銀行密切溝通,如有業主因租金收入減少而影響其還款能力,銀行會彈性處理。

憂租客拖租後走人 業主冇保障

不過,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認為,上述政策存在很多疑問。

梁志堅指出,政策不清晰,並存在很多疑問,「政府只係話同銀行講咗,銀行會個別處理,銀行冇答應業主可以點個別處理,但政府就要業主答應租客唔追租金,唔應該將責任交畀業主」。

他又指,「有部份中小型業主會把旗下物業抵押畀銀行,如果冇租收,又要還利息畀銀行,又要交差餉,最怕就係拖咗三個月唔收租之後,拖租之後租客走人,業主冇保障」。他認為,政府應該與銀行溝通,將業界對於政策的疑問一一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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