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睇得明|零議價秒速2,000萬買舖的恩怨情仇(上)|鄭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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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章節講述我如何進入地產行業,由開舖做老闆、重回地產行業打工,再輾轉由住宅進化為舖位經紀的情況 (之後有機會再講解為何會轉做舖位經紀,過程十分曲折)。老編想我講多啲關於舖位理論、行業知識和「扯單」嘅事,所以今期會同大家分享一宗充滿火花嘅買賣個案。

故事要回到2015年,有一次我和客人在土瓜灣睇舖,職業病關係,每到一個地區工作,指定動作必定係周圍望下區內有冇行業變化或者吉舖出現。見到有個舖位剛剛「拉閘」不再營業,我即時打電話,叫同事Amy聯絡業主會否放租或放賣。Amy直到晚上才搵到業主余生,余生表示只係想放賣,目標價2,000萬元交吉售。Amy徵得余生同意,第二晚就掛咗塊大型(4×6呎)嘅業主放售木板喺舖面(掛板公司通常在深夜才行動,因為方便泊車),不消半日,Amy就收到個電話,以為有生意上門,點知電話中的女士只是焦急地不停重複「我要買咗間舖,我要買咗間舖……」

Amy心諗:「唔通有人玩嘢?」,但仍禮貌地請呢位女士先留電話,我們睇完資料再回覆佢。呢個自稱李太嘅女士非常「順攤」,馬上留下聯絡電話,仲覆述多次,叫Amy切記打返畀佢。

Amy即時call我講述來龍去脈,問我意見。我話:「首先你當然要跟返正常程序,覆返佢價錢。佢如果有興趣,就過去同佢收支票、寫合約。」結果出乎意料咁順利,李太聽到2,000萬元放售價(其實呢個價錢唔算平),仍然係嗰句「我要買咗間舖!」,於是我接手Amy個電話同李太直接對話:「冇問題!我哋會盡全力幫你買。首先,你位置喺邊?我哋過嚟同你搞手續。」李太約定我們一個小時後去某某酒樓,我倆快馬加鞭立即擬定合約,然後趕的士,成功提前十分鐘到達。其時原來李生李太早已開定位「恭候大駕」,我們先打個招呼自我介紹,其後寫合約、簽名、俾支票「落臨訂」一氣呵成後,我就忍唔住問兩位,「點解咁鍾情呢間舖,一定要買到?」

李太就搶住答:「其實我哋就係呢間舖隔離嘅業主,因為擺貨問題同而家放賣嘅余生鬥爭咗超過20年,每個星期都嗌大交!見佢前兩日突然間冇開門營業都有啲奇怪,亦樂得清靜。前一天突然早上見間舖前有塊板掛出嚟話放賣,我哋就馬上打電話俾你哋,決心要買咗間舖,咁以後都唔使見到呢個人(余生)!如果遲出手而畀其他人買咗,日後唔知又會唔會因為擺貨問題而同人哋鬧交,所以唔理2,000萬貴定平,寧願買咗佢算啦,以後可以安安樂樂!」聽李太講完之後,我們總算放下心頭大石,起碼對方唔係「玩玩下」,代理最驚簽完合約之後又彈票,從頭到尾只係想「搞搞震」嘅「假買家」。

跟李生李太完成手續,我們爭分奪秒馬上約業主余生見面,指有重要消息同佢傾。余生係一個好直率嘅人,一定要你講清楚做乜事先至肯畀時間見我哋,結果(又囈又拜)終於爭取到個時間同佢見面。諗住單買賣「實食冇黐牙」,點知佢聽到話有個客畀到價,仲剛剛收咗票簽埋合約,只差佢簽名呢一步就搞掂哂,余生第一時間講:「我賣畀任何人都得,但千萬唔可以賣畀隔離嗰個姓李嘅,畀我知道係佢買,一定告到你甩褲!」

難題嚟啦!因為我們係雙邊代理,EAA規定如果業主要求知道買家是誰,我們必須透露。Amy馬上面色大變,口震震有口難言 ⋯⋯

睇緊文章嘅你,遇到咁情況又會點做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期揭盅。

鄭得明  利嘉閣地產商舖部高級營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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