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議|武漢8個樓盤推「30日無理由退房」谷銷量 網民:「簽約前無理由,簽完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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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都有冷靜期?隨着內房持續疲弱,對發展商而言最重要是去貨套現,為了吸引買家入市,更是花招百出。內媒報道指,武漢有8個在售樓盤參加「30天無理由退房」活動,並承諾在今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間,正常認購並簽署《30天無理由退房協議》的準買家,自認購日起30日內可享有無理由退房服務1次。

網民:我記得當初恒大就有

消息引起網民熱議,有人認為「本來就應該這樣,幾百元的商品不影響二次銷售情況下還可以無條件退貨呢,何況是幾十萬幾百萬的房子」,不過更多的是揶揄,紛紛指「騙我可以,注意次數」,又有人指「希望真的無理由,我記得當初恒大就有無理由退房…後來就沒有後來了」、「想退房?先過保安那一關吧」、「就怕到時候以各種理由推諉」、「簽約前無理由,簽完沒理由」等。

據武漢市房地產開發協會網站消息,參與活動的包括城投•武漢印、天創•長江雲棲風華、武漢城建•天樾、城投•融創國博城、國鐵城投國樾濱江、城投聯投•江南岸、城投聯投•譽江南、城投•墨北璟苑。準買家在提交無理由退房申請及相關資料後,由開發企業在約定時間內據實退還其已付的全部款項,且不收取任何違約金(具體時間在《30天無理由退房協議》中明確,需辦理合約網簽備案註銷手續的,時間可適當延長)。

《每日經濟新聞》指,這項承諾是在產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部份誠信經營的名企名盤自願做出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買樓人士的權益,增強其買樓信心。在此之前,退房難、退定金難,是武漢市房地產交易糾紛的常見問題。買樓人士交付定金後,即使因為資金籌集不到位、親人突發重大疾病等各種情況放棄購買,發展商不是不退還定金,就是扣減一定金額的違約金,令不少心思思想買樓的人卻步。

律師提醒看清是否真的「無條件」

事實上,「無理由退房」在內地並非新鮮事,一般時長約7天。《證券時報指》,更長時間的「無理由退房」也偶有發生,例如去年廣州某國資房企也曾推出「30天無理由退房」活動。有業內人士認為,有關措施行銷意味較濃,而且以往類似的行銷手段並不少見,稱「無理由退房」的做法能夠強化準買家的入市心理,這類行銷措施對穩定市場有利,但對於市場表現來說很難起決定性的作用。

有準買家認為,「30天無理由退房」也相當於為其設定一個「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他們有時間充份考慮房子是否值得購買,理性衡量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是否有能力還月供等。有律師則提醒,儘管開發商給予的明確承諾,相當於給了準買家無條件退還全部款項的保障,但類似「30天無理由退房」必須是書面的,必須加蓋開發商的公章,簽訂前一定要看清楚是否真的是「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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