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會代表上月與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會面,就即將公布的《施政報告》提出12項房屋政策建議,其中建議增設資助房屋「家有兒童」優先選樓計劃,即是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獲安排較優先選樓。
公屋聯會認為,現時「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除設有配額外,亦屬於較優先選樓的申請者類別。而現時在其他家庭申請人中,白表當中亦會再細分為核心家庭與非核心家庭,核心家庭主要以夫婦、父母與子女為主。然而,從鼓勵市民組織家庭及生育的政策方向作考慮,若在選樓安排上可為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有較高的揀樓機會,相信會有助於他們改善居住環境,亦從而可鼓勵生育。至於如何界定「家有兒童」,該會認為,定義為有11歲以下兒童的核心家庭,在其他家庭申請者類別中設定配額,安排較優先選樓。
此外,該會又建議延長資助房屋按揭貸款保證期。因為政府2014年才復建復售居屋,當中有相當一段時間市場上未有新建的居屋,若以最後一期即2002年7月推出的居屋計,距今已有約21年,若以此減除房委會的30年按揭保證期,該期單位的按揭保證期最長只餘下9年,較前入伙的屋苑年期會更短,當中出現了不少問題。
另外,不少白居二買家在申請按揭遇上困難,一方面會窒礙準業主選購居屋單位的類型,另一方面也會影響業主出售單位的機會,對房屋單位的流轉造成障礙。政府及房委會有需要就按揭貸款保證期盡快作出檢討,應該適度延長,建議考慮延長至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