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憂慮|內地擬修改《立法法》 刪經濟改革、開放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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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報道,內地正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一些修改的法律原則,刪除有關經濟改革、開放的表述,並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先。報道指,草案令人擔心,政府愈來愈重視安全和意識形態而非經濟增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於2000年通過,是一套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範,以提高立法質量的準則。

《總則》第一章,第三條提到「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

而修正草案提出,將第三條改成「立法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即是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及堅持改革開放」刪除。

該修正草案已提呈全國人大一審,並於10月30日通過。現在進行公眾諮詢,之後需經過兩輪審議和修改才能通過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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