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顯示,索尼(中國)及三星(中國)因違反內地廣告法,分別遭北京朝陽區市監局判罰100萬(人民幣,下同)及40萬元。其中索尼(中國)更被指違反「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的條款。
索尼(中國)原定於今年7月7日為新智能手機舉行發佈會,但因當日為1937年「七七事變」的紀念日,被指有意辱華,並引發爭議。索尼中國其後取消發佈會,並將有關廣告刪除並就事件道歉,表示「由於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選擇上給公眾造成誤解和困擾」。
北京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出行政處罰公告,指索尼中國委託上海一間廣告公司製作有關廣告,但內容及圖片均由索尼提供,並指相關廣告內容違反內地廣告法第9條第4項,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利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判處100萬元最高上限的罰款。
此外,三星(中國)涉嫌違反廣告法第9條第7項,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遭北京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0萬元,處罰日期為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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