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籌備推動 SpaceX 上市的馬斯克,早前入稟指控 OpenAI 及其管理層背離創立時「造福全人類」的非牟利使命,要求法院下令強制公司改組並撤換管理層。不過,加州奧克蘭聯邦法院的陪審團週一一致裁定,馬斯克提出申索的時間已超出追訴時效,法院據此駁回其要求重組 OpenAI 的主張。
裁決公布後,馬斯克在聲明中不滿表示,法官及陪審團「從未真正」就案件實質是非作出判決,只是基於訴訟時效這一「技術性細節」作出裁定。他重申,自己認為 Altman 與 OpenAI 總裁 Brockman 透過重組架構,實際上是「竊取一間慈善機構來為自己謀利」,爭議只在於他們究竟在何時開始這樣做。馬斯克表示,計劃向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稱若容許今次判決成為先例,等同開啟掠奪慈善機構資產的「綠燈」,將對美國慈善捐贈環境造成嚴重破壞,與 OpenAI 創立時「造福全人類」的初衷背道而馳。
在美國聯邦司法體系中,馬斯克要推翻今次裁決,必須說服上訴法院認為,原審法院在追訴期限的認定或相關法律適用上存有足以影響結果的瑕疵。
馬斯克今次主要提出三項法律申索。第一項是違反慈善信託,指 OpenAI、Altman 及 Brockman 未有按照當初「造福全人類」的慈善目的使用其捐款,在架構重組及業務發展過程中背離非牟利宗旨。第二項是不當得利,指上述人士及相關架構利用其早期捐款與 OpenAI 的商業化安排,為自己創造龐大財務收益。第三項是指控微軟(MSFT)在明知 OpenAI 涉嫌違反慈善信託的情況下,仍透過投資及合作架構予以協助和教唆。陪審團最終認為,首兩項申索提出時已超出法律規定的追訴期限,缺乏程序上的受理基礎;而第三項針對微軟的指控,以「違反慈善信託」為前提,既然第一項已被駁回,第三項自然同時失效。
馬斯克與 Altman 曾於 2015 年共同創立 OpenAI,初期以非牟利研究機構姿態出現,主張推動安全且有利於人類的通用人工智能。但隨着 OpenAI 推出 ChatGPT 等突破性產品,並與大型科技企業展開深度商業合作,組織架構逐步由單一非牟利演化為由基金會及「限利公司」結合的公益公司模式,雙方關係亦因此惡化。馬斯克一方在庭上形容,Altman 與 Brockman 透過重組架構,實際「偷走了一間慈善機構」,遂要求法院強制 OpenAI 再度改組、解除二人領導職務,並把巨額賠償重新注入 OpenAI 的慈善部門。OpenAI 則在辯方中反擊,指馬斯克離開 OpenAI,是因未能取得對公司未來方向的完全控制權,及後更創立競爭對手 xAI,今次訴訟帶有競爭與個人恩怨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