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股主場|為何八達通不可兩次拍卡拎$5,000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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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派發後,市面隨即旺起來,商場人頭湧湧,彷彿疫情已經過去,但其實每日仍有逾千宗確診個案。不過,樂觀情緒蓋過數據的情況,對於投資者們應該不會陌生,正如目前內地疫情轉差、經濟受壓之時,股市一樣可以因憧憬「放水」而樂觀起來,內房、基建股等炒得不亦樂乎。

然而,本周想講的不是股市,而是消費券派發安排的不便。AlipayHK日前公佈消費券首日交易數據,有近兩萬名用戶即日用盡5,000元消費券。對於消費券應該及早用清、還是慢慢用,筆者認為純粹是個人選擇;但對於八達通最早要到6月16日才能領取第二期1,000元消費券,就認為非常沒有道理。

根據目前安排,選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可分多次拍卡領取第一期的4,000元;而當用盡4,000元後,需於下一個月份的16日才能提取最後1,000元,最早則為6月16日。有關安排就令不少市民質疑八達通不靈活及低科技,未能及時調高3,000元上限的儲值額。

有報道則引述資料指出,金管局於2016年推出《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規定所有用於支付的工具必須領取牌照,並加入不同限制;其中八達通屬於「以硬件為基礎的儲值支付工具」,因使用時通常都不具名,為防止用作洗黑錢用途,故將儲值額限制於3,000元或以下。

然而,筆者想指出的是,既然八達通儲值額上限為3,000元,第一期消費券的派發額為何是4,000元?而不是3,000元或2,500元?反正市民均需要透過至少兩次拍卡才能取盡全額;最重要一點是:既然市民可以分多次拍卡提取4,000元的消費券,以避免儲值額多於3,000元,這又何必特別扣起1,000元的消費券,留待6月才派發呢?

根據資料顯示,八達通是最多港人選用領取消費券的選擇,希望政府及八達通公司可以更加靈活地作出安排。目前的做法則相當令人費解,而且予人不便,尤其是對於一眾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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