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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網誌|港擬放寬MPF投資國債 未來或擴大範圍 許正宇:香港是國家一部份 中央政府應獲豁免

繼早前《施政報告》宣佈將研究措施便利強積金(MPF)投資於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後,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網誌表示,財庫局及積金局已完成相關研究,並計劃修改目前適用於規管強積金投資的法例,將中央政府及三家政策性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預計最快於明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

三家政策性銀行分別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獲豁免當局」包括特區政府,以及得到最高信貸評級的任何政府、國家或地區的中央或儲備銀行、或多邊國際機構。

至於不屬於「獲豁免當局」發行的債券,則必須在個別債券層面獲得一定評級,方可成為強積金的允許投資標的。由於並非所有中央政府及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都有信貸評級,目前規定限制了強積金對有關債券的投資。

由於上述限制,截至今年9月30日,相關投資只佔強積金總資產值的0.27%或26億元人民幣,相比於投資在內地商業機構發行的債券佔強積金總資產值2.41%或230億元人民幣,規模遠遠有所不及。

最快明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

許正宇表示,「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應與特區政府在規管強積金投資的相關法例中,同樣豁免於信貸評級的投資限制」。同時,三家政策性銀行都是由中央政府創立及提供信用支持,並以貫徹中央政府的經濟及社會政策為目標,獲豁免相關限制同屬有理有據。

他又指,措施涉及修改附屬條例,如得到新一屆立法會支持,預計最快於明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並會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放寬有關投資限制,現階段將集中於中央政府及三家政策性銀行的債券。未來視乎便利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市場反饋,對納入內地其他政府機構的債券於豁免範圍內持開放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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