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新生嬰兒家 輪候公屋由滿3年改為2年 即符合申請過渡屋甲類租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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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10月《施政報告》提出,於公屋輪候上推出鼓勵生育措施,輪候人士有未滿一歲的初生嬰兒,可縮短一年輪候時間。房屋局今日(1日)宣布,過渡性房屋安排亦會作出相應改變,之前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條件為須輪候公屋滿3年,未滿的即為乙類租戶,而由即日起,有新生嬰兒的家庭,輪候傳統公屋滿2年,就符合甲類租戶資格,比一般家庭少1年。

房屋局指,期望新安排能幫助有需要的新生嬰兒家庭,加快脫困和更好生活。不過,要留意申請家庭須在嬰兒未滿1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

現時根據過渡性房屋的營運規定,營運機構須將項目內不少於80%的單位供甲類租戶入住,但可按其服務特色,自行製定申請對象的細節準則,並預留不多於20%單位予其他類別的申請者。換言之,獲甲類租戶資格將可大為提高入住過渡性房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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