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表示,昨日再收到3宗港人懷疑被誘騙到東南亞國家的求助個案,1人相信身處泰國、2人身處柬埔寨,全部涉及求職騙案,連同早前報稱被禁錮在緬甸的港人,至今仍未確實掌握11人的位置。受害人親友被索取的贖金由幾千元至十多萬元不等。
對於有受害人的父親指,兒子本來一度獲自由,抵達泰國後並購了機票本可回港,但未能預約香港的檢疫酒店,滯留當地,最終被不法分子帶往緬甸,仍未獲救;卓孝業指,暫時未能確定個案是否已向當局求助,又指如果受害人有困難,可以協助安排檢疫酒店。
受害人在社交媒體接觸招聘廣告
卓孝業表示,大部分受害人在社交媒體接觸到招聘廣告,涉及賭場、網上代購及推銷等工作,並無見過接洽人,部分列明要協助開設銀行戶口,當受害人同意離港工作後,詐騙集團會提供機票,受害人抵達東南亞地區後,會被送到工作地點,所有與詐騙集團的溝通只在網上進行。
學者:法例不能針對人口販運或強迫勞動案件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何佩芝表示,香港目前的法例不能針對性處理人口販運的案件,例如《刑事罪行條例》只能針對賣淫為目的而販運他人進入或離開香港,惟目前人口販運的案件往往亦包括勞動剝削及強迫犯罪等,本港法律未能涵蓋這些方面。
她指,今年3月高等法院已經裁定,現時本港法例並不能針對人口販運或強迫勞動的案件,由於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執法者亦無法做到相應的調查。
何佩芝又指,政府經常在新聞稿中提及香港人口販運的問題並不普遍,她認為說法並不正確。她表示,香港既然存有販運毒品、販運武器問題,同類型的犯罪集團亦會販運人口。她形容,香港在拐賣及強迫勞動的法例較內地落後,呼籲政府盡快就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的議題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