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香港失踪的加拿大籍華人、「明天系」創辦人肖建華,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運用資金、單位行賄罪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650萬元人民幣。而他旗下的明天控股數罪並罰,判罰款550.3億元人民幣。
滬法院:肖自首認罪
法院認為,明天控股、肖建華的犯罪行為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嚴重侵害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廉潔性,應依法嚴懲。明天控股、肖建華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配合追贓挽損等情節,肖建華還具有立功表現,依法可以從寬處罰。
據了解,肖建華曾旅居香港四季酒店數年,2017年初在香港失蹤,有傳他疑被內地執法人員帶走。而他失蹤時的身家估計為50億美元(約合392億港元)。
2020年,中國銀保監會和證監會分別託管了「明天系」旗下9間金融機構,包括4間保險公司、2間信託公司和3間證券公司。
被指2015年「金融政變」幕後黑手
現年50歲的肖建華,曾經縱橫政商界,他於1999年創立明天控股,「明天系」金融帝國於全盛期曾一度參股6家上市公司、6家商業銀行、6家證券公司,旗下關聯企業達數十家。根據2016年胡潤中國富豪榜,肖建華當時排名第32,身家資產估計達59.7億美元。
不過,2015年6月,中國爆發前所未有的股災,三周內股市市值蒸發達2.7萬億美元,市場盛傳肖建華是這場「金融政變」的幕後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