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昨日公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專業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共推出三章十三條具體支持措施。其中,在文創產業方面,由前海企業作為製作方的香港與內地合拍影視劇,最高可給予300萬元(人民幣,下同)支持。
《暫行辦法》提出,由前海企業作為製作方的香港與內地合作製作的電影、電視劇,通過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立項審查,即可獲得20萬元的立項支持。合拍電視劇在不同平台首播,可獲得30萬至150萬元不等的支持。
合拍電影或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的外商獨資企業發行的國產影片,在院線播放的可按票房收入的2%給予製作機構或發行機構支持,每家機構每年最高可獲得支持300萬元。
若劇本要修改 不只花一年時間
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發言人田啟文(田雞)向BossMind表示,歡迎《暫行辦法》對影視業支持,但認為整體吸引力不大,「現在我們碰到的問題是,立項審查的程序時間太長,隨時要花一年時間,若對方認為你的劇本要修改,我們又要處理,來來回回,便不只一年了」。
田啟文說: 「拍電影要找融資、投資,若對方問你套戲預幾時拍好可以上映,你答唔到,這才是最大的窒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