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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淡增持|「富逃式」監管考驗港險港樓?|令兌衷

中國內地打擊不當跨境證券的行動,引發市場關注,包括對香港保險業務「內地訪客」MCV增長,以及樓市由「拼音姓氏買家」帶動的新盤成交動力,會否受到影響。香港保險業當中,雖然MCV保險不太可能是下一張骨牌,但對友邦也可能做成影響,樓市則暫時問題不大。

5月22日,中國證監會(CSRC)聯同其他監管機構共同發佈《全面整治非法跨境證券期貨基金活動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同日,香港證監會(SFC)亦發出通告,重申持牌法團為離岸投資者提供服務時,必須同時遵守香港及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所有適用法律要求,包括《方案》所載的規定。

據了解,這些發展令投資者紛紛查詢對香港MCV保險業務的影響。他們希望掌握最新情況,確認目前沒有面臨顯著風險,影響資金繼續轉錢來港。雖然《方案》顯示中國將加強外匯管制、資本外流及非法跨境交易的監管,但現階段MCV保險業務的風險並未明顯上升。這是他們最想聽到的。

《方案》強調「實體存在」是判斷合法性的關鍵因素。以富途為例,其現有內地客戶只要身處中國大陸以外地區,例如前往香港期間,便可為帳戶注入資金或買賣海外證券;但若在中國境內進行交易,則屬違法。保險業務方面,MCV購買保險時,實際上「必須」親身在香港完成所有手續,這符合《方案》所提出的「實體存在」要求。(儘管有不少經紀可能有擦邊球,在微信及小紅書上宣傳開戶)。

MCV保險業務在兩地監管框架下均具合法基礎。香港《保險業條例》並無對保單持有人國籍施加限制。2004年,中國保監會(現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已表明,MCV在香港購買的保險(所有核保及付款活動均在香港進行),並不違反內地法規。同年,監管雙方又簽合作協議,加強跨境保險監管協調,遏止未經授權的跨境保險活動。

但值得留意的是,保監近年已著手改動統計口徑,正在重新檢討沿用逾20年的「內地訪客(MCV)」定義,預計在今年內完成諮詢並發出相關指引。要更精準區分真正長居內地的投保人,與那些已透過高才通等計劃來港、或長居海外的中國護照持有人,以提升投保者權益保障及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同時亦是配合國家戰略、吸引全球中國公民資金回流的重要一步」。

這些明顯便是「防震」措施,為有朝一日到來的「富逃式」監管到來做好準備。你可以話香港金融業監管機構仍具有獨立性,但跨境政策畢竟有傳遞作用,此番走資「窗口指導」意味甚濃,可以預期監管審查仍將陸續有來。而且是次「政策星期五」,香港證監會公佈 timing便緊跟內地。

大行亦預期MCV業務會持續面對嚴格監管,主要針對無牌照保險銷售及跨境推廣活動、不合規的資本外流(包括濫用每年5萬美元外匯額度)以及錯售行為(例如誇大保險利益)。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SAFE)規定,海外儲蓄或投資型保險不得使用此額度。雖然執法強度仍不確定,但監管重點預計將放在機構身上,因為監管個人行為相對困難。

必須講,全面禁止MCV保險的可能性極低。事實上,香港保險公司已在新冠疫情封關期間變相接受過實際「壓力測試」,因為當時MCV業務基本上為零。但分析員最近接獲查詢,如果量化潛在下行風險,友邦肯定是最相關的公司。

作為極端假設,友邦若由2026年下半年起無新MCV業務,瑞銀估計其公平價值將下跌12港元,低至92港元。主要假設包括2025至2030年內地新業務價值(VNB)年複合增長率由基準的10%下調至5%,香港價值內含價值(VIF)折讓25%(對香港內含價值EV造成約16%負面影響),香港P/EV倍數由1.4倍降至1.2倍,以反映增長前景降低。

講到尾,政策方向仍然傾向融合而非分隔。兩地正積極探索加強大灣區跨境保險互聯互通,例如在內地設立服務中心等措施。但這些都是表像,內地「走資」仍然是跨境金融的緊箍咒,不論是甚麼時間、甚麼行業(政策執行性及對宏觀經濟影響,港樓風險仍較保險低),都易收難放。

令兌衷

註:專欄作家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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