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上周在社交平台表示,《簡樸房條例》於今年3月1日實施,截至上月底,當局已收到逾兩萬個分間單位的寬限期登記申請,期望有序告別劣質劏房。然而,至今正式申請簡樸房認證的個案仍寥寥可數,某程度上與房屋局早前公布的《實務守則》有關,皆因守則進一步提高簡樸房認證門檻,大大削弱經營者參與改造的誘因。
有關寬限期登記將於明年2月28日結束,政府按「先登記、後執法」原則推展制度,並提供48個月過渡安排,讓現有分間單位的擁有人或營運人有足夠時間了解新規管制度,並逐步完成改造。在登記期結束後,已完成有效寬限期登記的分間單位,可獲3年寬限期,以進行改造工程及申請簡樸房認證。
雖然房屋局早前表示,暫未見有大規模業主退場,並估計最少七成現有分間單位將繼續經營。然而,當局為落實《簡樸房條例》而於今年2月公布的《實務守則》,涵蓋面積、消防、通風及衛生等八大範疇,卻為經營者帶來新的挑戰。以消防要求為例,過去只要求單位大門具備防火功能,但新規定要求每間簡樸房均須安裝具防火功能的房門。此外,條例亦要求由多名專業人士核證,包括通風、結構、消防、電力及水喉等範疇,相關專業服務費用亦是一筆相當的開支。
要知道,市場上經營簡樸房的營運商大多採用Rent-to-rent模式,其商業模式能否成立,主要取決於裝修投資的回報率。簡單而言,就是以租金收入扣除支付予業主的租金,再扣除空置、維修、管理及佣金等營運開支後,計算每年的淨收入,再除以裝修成本,以評估投資回報。一般而言,每個劏房的裝修成本約10萬元,每年淨收入約3萬元,實際回報率約30%,對投資者而言仍具一定吸引力。
然而,若要符合新的規管要求,每個劏房除原有的裝修費外,還需額外支付專業認證費及改建費,更值得注意的是,Rent-to-rent並非購入物業,而是承租物業後再分租,一旦租約屆滿而業主決定不再續租,大部分裝修工程,包括間隔、水電、消防及其他固定裝置,均難以拆卸重用,尚未回收的裝修成本更可能需要一次過撇銷,投資者因而蒙受重大損失。
假設投資者原本預期以10年時間逐步收回裝修成本,但租約在數年後便終止,裝修投資尚未回本便需撇銷未回收部分,實際投資回報將遠低於原先估算,隨時跌至約20%甚至更低。在回報下降而風險大幅上升的情況下,市場改造劏房的誘因勢將進一步減弱,當局冀望有序淘汰劣質劏房的目標,恐怕亦難以如期實現。
呂宇健
資深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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