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媒引述消息報道,深圳向港澳居民放寬購買商用物業的限制,包括商舖、寫字樓和公寓,即意味着「不限套數」,但有關政策不包括台灣居民和境外人士,而且住宅限購政策也未有改變。
報道引述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有關政策是最近幾天才更新,接下來將會告知相關職能部門落地執行。根據介紹,該中心負責審核購房資格與網簽備案,惟目前尚未明確相關政策調整會否對外發佈,但報道指如果近兩天有港澳居民購買深圳商用物業,已經「可以網籤了」。
代理料關口附近商用物業受惠
有深圳某代理行高層認為,取消港澳人士購買商用物業的限制,將對羅湖、福田關口附近商用物業的消化帶來積極影響。他又指,香港與深圳通關後兩地交流恢復正常,如今又取消了商用物業限購,「深圳的中介機構應該都已經去拓香港客,特別是商務公寓、商辦改公寓這種項目」。
不過,亦有香港投資者表示,因為市場變了,暫時沒有投資深圳商用物業的計劃,「現在買住宅回報更高,特別是豪宅」;而且目前美元定存利率都有6%,超過不少房產的出租回報率。
事實上,根據2007年7月發佈的《深圳市國土局關於規範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規定,港澳台地區居民和華僑只能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宅類商品房;而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非自用房地產,要遵循商業存在的原則,申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按照核准經營範圍從事相關業務。這亦即是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非自用商品房,必須要取得兩證,一個是《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一個是《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中要有房地產投資的營業範圍。